2024年6月7日晚8點,由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主辦的“文明互鑒與比較政治思想”系列高端論壇第二期于騰訊會議線上成功舉辦。本次論壇以“法家與法治之辯”為主題,邀請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高全喜教授與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楊陽教授參與對談。會議由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龐金友教授主持。近200位學界同仁線上與會。

在會議對談環節,高全喜教授主要討論了中國法家思想傳統與西方法治的差別。楊陽教授主要對中國法家做了全景式刻畫、提煉和歸納,并指出中國法家與現代法治之間的關聯與差距。
高全喜教授首先提出談論中國法家思想傳統與西方法治的差別,應遵循四個基本的歷史語境或理論預設前提:第一,要考慮政治共同體的結構形式;第二,要考慮社會秩序的管控模式;第三,要考慮法治傳統的經驗;第四,要考慮法治思想所具有的價值內涵。高全喜教授進而得出結論:雖然從形式上中國的法家已經具備了法治的要素,如相對的平等、對權力的制約、一系列的獎懲體制、一定程度的法的普遍性,但總體來講中國的法治,尤其是法家的法治思想與西方的法治思想仍存在較大差異。隨后高全喜教授分析了廣義的法治和狹義的法治,并提煉出現代法治的權威性、普遍性、公開性等三大特征。最后高全喜教授指出中國的法家思想是關于傳統農業社會治理的思想理論和制度實踐,維護的是君主的個人絕對權力,而非現代法治價值,而真正的法治是法的統治,維護的是個人的基本權利等。
楊陽教授首先介紹了從戰國到魏晉古代文獻中有關法家和法家思想主旨的認識,分析了法家的不同流派,并以商鞅和韓非為例,具體分析了法家的問題意識、思想主旨和思考邏輯。指出古人認識中的法家是指聚焦“立法創制,富國強人(君)”的思想流派,將法治作為法家思想主要特征的認識出現很晚,大體是近代以后的事情。楊陽教授認為古人對法家認識更切近法家的思想主旨——造就由君主全面掌控的一元化社會控制體系,以便于能夠集中國力奪取兼并戰爭的最后勝利。當然,因形勢變化,韓非的問題意識發生了變化,他更關注君主怎樣才能確保自己的專制權力不被篡奪。但是不論是商鞅,還是韓非,他們都非常重視一元化社會控制體系這一制度環境——“勢”的營造,法律和權術是營造和駕馭這一制度體系的手段,所謂“以法造勢”、“以術守勢”。至于法家與法治的關系,楊陽教授指出法家“法治”的主要內涵是“以法治國”,即將法律作為治國理政的根本手段。雖然法家“法治”內含的“立法定分”、“尚公廢私”、“刑無等級”“一斷于法”等思想主張都有一定的現代意義。但從根本上說,因法家過于迷信權力和暴力,將道德排除于政治生活之外,這就是使得他們所謂的“法治”缺乏起碼的正義追求和道義目標,成為實現國家專斷意志和君主專制利益的工具,換言之,法家的所謂“法治”,在本質上是徹頭徹尾的統治工具,與現代法治完全南轅北轍。
高全喜教授同意楊陽教授提出的對法治秉持歷史性理解的觀點,并且補充了三個視角:第一,應該結合從春秋戰國到秦制形成的歷史過程理解法家所具備的重要作用;第二,中國傳統制度演進中,“儒法之爭”是一條主線;第三,要思考為什么中西方基于性惡論形成了完全不同的法治思想和政治制度?
楊陽教授對高全喜教授的觀點進行了回應和補充。第一,應該重新認識法家的重要性,法家對于中華文明的重建以及延續,其作用不亞于儒家。法家把道德排除于所有的生活之外,所以是徹底的非道德主義。第二,“陽儒陰法”或“外儒內法”的說法有為儒家“洗地”的嫌疑,秦以后的中國文明,用“儒法合流”或“儒法融合”來概括更合適。第三,嚴格意義上說,法家并非認為人性惡,儒家也未必就認為人性善,與其說儒家主張人性善,莫不如說儒家認為人性是可塑的。人性的善與惡的預設與政治哲學的關系相當復雜,需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龐金友教授對兩位嘉賓的對談內容分別進行了總結。
最后,高全喜教授和楊陽教授就與會聽眾提出的“法家與道家的關系”、“中國現代法治能從傳統法家思想中獲取哪些營養?”等問題一一做了回應。本次論壇在熱烈的討論中圓滿結束。
